上外办〔2011〕16号 关于公布2009-2010年度校级优秀教学成果奖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1-06-22 浏览次数: 724

 

各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质量工程”有关精神,鼓励广大教师积极投身教育教学建设、改革与研究,总结并推广教学实践中的先进经验,不断提高我校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学校开展了2009-2010年度校级教学成果奖的申报与评审工作。

        本着教学成果应该有针对性、完整性、实效性和示范性的原则,经过专家组初评、校评审委员会终审,共评出14项校级教学成果奖,其中特等奖1项,一等奖6项,二等奖7项。根据国务院《教学成果奖励条例》第六条和教育部以及上海市教委有关教学成果奖励办法精神,学校将对获奖教学成果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奖金金额为:特等奖6000元,一等奖3000元,二等奖1000元。

        望各单位以此为契机,继续以提高教学质量为中心目标,不断加强教学和教学管理改革与研究力度,培育出更多水平高、示范性强的优秀教学成果。

        特此通知。

 
                              校长办公室

二О一一年六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