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外办〔2014〕31号关于离退休工作处有关离退休人员相关活动费用请示的批复
发布时间: 2014-07-11 浏览次数: 100

 

上外办〔201431                    签发人:林学雷 

 

 

关于离退休工作处有关离退休人员

相关活动费用请示的批复

离退休工作处:

一、同意离退休工作处根据上海市老干部局和上海市总工会《关于开展“看改革成果、看经济发展、看社会进步”主题活动的通知》(沪委老(201411号)的有关精神,组织离退休老同志开展“三看”活动。每位离退休老同志参加“三看活动的次数每年最多不超过二次。组织开展“三看”活动时,应严格执行文件的各项规定,精心组织,确保安全。

组织“三看”活动的费用,可在学校核拨的离退休人员活动费预算中予以解决。具体使用时,应注意勤俭节约,并遵守学校的有关财务报销规定。

二、对于报告中提出的关于大型活动用餐及慰问品发放问题,分别提出如下意见:

1、学校已经将以往每年“送清凉”、“送温暖”、敬老节和春节团拜会活动期间,用于给每位离退休人员发放慰问品的资金,改为以现金补贴形式发放。故不宜再以同样的名义,重复向每位离退休老同志发放慰问品。

2、离退休工作处可以为70岁及以上的离退休老同志,在其逢五、逢十生日年份组织集体祝寿活动。

3、离退休工作处在对离退休老同志的“送温暖”、“送清凉”工作中,应该切实做到普遍关心与重点帮助相结合,物质帮助和精神慰藉相结合。对于高龄、孤老、身患重病等离退休教职工,应以上门慰问等方式予以重点关心。对于曾为学校做出重要或特殊贡献的离退休人员,以及在“送温暖”、“送清凉”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的各离退休支部书记、块组长等退管干部可以通过召开会议、组织活动等方式予以集中关心和表彰。

4、离退休工作处应该增强责任意识和创新意识,认真组织开展离退休老同志敬老节返校日、春节团拜会等重要节庆日活动。

5、离退休工作处开展上述各项会议、活动的费用,可在学校核拨的离退休人员活动费预算中予以解决。其中,离退休老同志的重点关心和慰问补贴标准按学校现有规定执行。组织上述各项活动的费用开支,每项活动每人次的开支标准暂定为最高不超过200元。具体开支内容由离退休工作处根据各项活动的具体形式和特点负责确定。

三、为规范离退休人员经费使用管理,请离退休工作处、财务处尽快联合制定离退休人员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建立全面规范离退休人员经费使用管理的长效机制。

 

 

 

 

 

 

 

校长办公室

201471

 

 

 

 

 

 

抄送:财务处

上海外国语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47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