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外办〔2014〕28号 签发人:曹德明
关于成立新闻传播学院,
撤销新闻学院、传媒学院的通知
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新闻传播学一级学科建设,经充分调研听取意见、校学术委员会评估、校长办公会议审议、校党委常委会2014年6月25日审定,现决定合并原新闻学院、传媒学院,成立新闻传播学院。
该学院为我校二级教学科研单位。
同时撤销新闻学院、传媒学院建制。
特此通知。
校长办公室
2014年6月25日
上海外国语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4年6月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