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外办〔2021〕40号关于印发《上海外国语大学“教育部高校银龄教师支援西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12-23 浏览次数: 575


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高校银龄教师支援西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1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高校银龄教师支援西部计划有关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函〔202118号)文件要求,为充分利用我校退休教师优势资源,调动我校优秀退休教师继续投身推动西部高等教育振兴发展,学校特制定《上海外国语大学“教育部高校银龄教师支援西部计划”实施方案》,已经2021年第二十三次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211223日起施行。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外国语大学“教育部高校银龄教师支援西部

计划”实施方案

 

 

                        上海外国语大学

2021年12月23日

                       

 

 

  

 

附件

 

上海外国语大学“教育部高校银龄教师

支援西部计划”实施方案

 

一、主要任务

根据教育部银龄教师计划工作部署要求,20212022学年我校将增派2名银龄教师对口支援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此项工作今后将成为学校一项经常性的工作任务。

二、资格要求

根据教育部教师厅函〔202118号文件要求,遴选我校年龄在70(含)岁以下,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一线教学科研经验丰富的退休教师。

三、选派流程

(一)组织动员本校退休教师按需求报名;(二)资格审核或遴选;(三)公示公布;(四)签订支援高校、受援高校、银龄教师三方协议;(五)上岗任教。

四、政策待遇

1.长期银龄教师税前补助标准为: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教育部补助8万元/年,学校另补贴9.6万元/年。合计17.6万元/年。

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教师,教育部补助10万元/年,学校另补贴12万元/年,合计22万元/年。以上均按月发放。

2.短期银龄教师税前补助标准为: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教育部补助0.64万元/月,即7.68万元/年;学校另补贴0.8万元/月,即9.6万元/年。合计17.28万元/年。

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教师,教育部补助0.8万元/月,即9.6万元/年;学校另补贴1万元/月,即12万元/年。合计21.6万元/年。以上均按月发放。

3.通过远程教育、微信辅导、同步课堂、远程传帮带方式援教,教育部课时费标准为100/课时,学校另补贴200/课时。

4.对口支援期间,学校为银龄教师购买商业医疗保险。

5.学校向赴克拉玛依校区的长期银龄教师发放一次性置装补助金3000元。

6.对口支援的银龄教师,学校给予每人1.5万元/年的慰问补助。

7.对口支援期间,赴克拉玛依校区的银龄教师其本人及配偶每年合计可享受两人次的探亲往返路费的全额报销。

五、组织实施

(一)按照教育部统一部署,学校成立“教育部高校银龄教师支援西部计划”工作领导小组,由校办、人事处、财务处、离退休工作处与银龄教师所属院系部门做好分工,共同组织实施。

“学校银龄教师支援西部计划”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具体名单如下:

  长:王      

  员:衣永刚(党委宣传部)

韩殿秀(党委组织部)

李仁东(党委办公室)

蒋昕宇(校长办公室)

  萍(财务处)

  薇(人事处)

丁永祥(离退休工作处)

及院系党委(党总支)书记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离退休工作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岗位如有变动,由其岗位接任者自然替补。

(二)首批选派的银龄教师已于2020年春季开学前到位,第二批于2021年秋季开学前到位。今后选派的银龄教师继续参照本方案实施。

(三)本方案由学校授权离退休工作处负责解释。

(四)本方案自20211223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