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外办〔2016〕27号 签发人:周 承
关于做好学校2016年防汛防台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6年教育系统防汛防台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后〔2016〕11号)和5月27日本市防汛工作会议有关工作要求,现就做好2016年学校防汛防台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今年汛期可能出现的强降水、洪涝、台风、雷电、高温等极端天气带来的不利影响,高度重视汛期各项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坚决克服麻痹、松懈和侥幸思想,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汛期安全“一把手”负责制,进行专门部署,全面落实防汛岗位责任,将各项工作做实、做细。
二、完善应急预案
各单位要根据学校总体要求,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做好本单位、本部门应急预案和工作方案,重点明确期末考试、毕业生离校、暑期留守以及开学报到等重要时间节点,以及人员撤离转移、后勤应急保障、校内积水排除、建筑工地安全等关键环节的专项应急处置。
三、巩固隐患排查
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关于修订<上海外国语大学防汛防台专项应急预案>的通知》(上外办〔2015〕21号)各项工作要求,对照以往防汛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对本区域、本单位面临的汛期安全风险进行全面分析和评估,在前期防汛安全自查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仍未完成整改的安全隐患,要逐一建档,并落实相应责任人和时间节点,确保防汛工作无死角、无遗漏。
四、落实安全管理
各单位要加强对师生员工的防汛知识培训和安全教育力度,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自救能力。要高度重视汛期学生离校期间的安全提醒,把防汛防台安全列为学生毕业离校和暑期放假前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
各单位要认真履行汛期值班制度,严格执行专人防汛值班制度、领导带班制度、预警后领导进岗到位制度和领导汛期外出请假制度,积极落实防汛防台各项措施。
以上通知,请认真贯彻执行。
校长办公室
2016年6月13日
上海外国语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6年6月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