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外办〔2016〕12号 签发人:曹德明
关于陈雷等二十七位同志具有高级专业
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各院(系、所)、部门:
经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审定,以下六位同志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二十一位同志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任职时间为二〇一六年一月。
具有教授任职资格共四人:
章艳、傅玉、鲍晓英、陈杰
具有研究员任职资格共两人:
陈雷、刘宏松
具有副教授任职资格共十五人:
程心、黄霜、陈佳、孙珊珊、张莹、林彬、胡丹、朱蒙、
吴秀娟、胡晶晶、王迈、王艳红、余宇新、尚珊珊、陈蓓洁
具有教学型副教授任职资格共一人:
吴贤良
具有副研究员任职资格共两人:
翁立平、包澄章
具有副研究员(兼职高教研究)任职资格共一人:
黄震宇
具有副编审任职资格共一人:
胡荣
具有思政副教授任职资格共一人:
周源源
特此通知。
校长办公室
2016年3月29日
上海外国语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6年3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