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外办〔2016〕10号 签发人:曹德明
关于张爱玲等四位同志具有高级专业
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各院(系、所)、部门:
根据《上海外国语大学教师高级专业技术岗位评聘补充办法》(上外办〔2015〕9号文)精神要求,我校于二〇一五年六月组织开展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特别评聘工作,经专家评审投票,以下人员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具有教授任职资格共三人:
张爱玲,任职时间为二〇一五年六月;
赵鸣歧,经上海市教育评估院复审,任职时间为二〇一五年十二月;
潘煜,经上海市教育评估院复审,任职时间为二〇一五年十二月。
具有副教授任职资格共一人:
王建全,任职时间为二〇一五年六月。
特此通知。
校长办公室
2016年3月29日
上海外国语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6年3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