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外办〔2016〕8号 签发人:曹德明
关于成立“上海外国语大学国有资产
清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开展资产清查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现决定成立“上海外国语大学国有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曹德明
副组长:钱 玲 林学雷
组 员:校办(冯辉)、 国资办(李云飞)、 财务处(黄萍)、 监察处(韩殿秀)、 审计处(陈蓉)、 人事处(孙信伟)、 基建处(毕昆鹏)、 后勤(张明)、图书馆(任树怀)、 附属学校(崔德明)、资产公司(张余道)
特此通知。
校长办公室
2016年3月23日
上海外国语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6年3月2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