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外办〔2016〕7号关于发布《上海外国语大学2016年“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03-23 浏览次数: 257

 

上外办〔20167号                        签发人:曹德明

 

关于发布《上海外国语大学2016

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深入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的精神,现结合学校实际,制定《上海外国语大学2016年“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经2016311日校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外国语大学2016年“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校长办公室           

2016323日         

附件

 

上海外国语大学2016年“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深入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的精神,现结合学校实际,就学校“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组织领导机构

学校成立“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深入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负责领导与组织开展此次专项治理工作。

1、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姜锋  曹德明

成  员:王静 钱玲 冯庆华 张峰 杨力 周承 林学雷

2、工作小组成员:

组  长:张峰

副组长:钱玲 林学雷

成  员:李仁东 冯辉 韩殿秀 陈蓉 黄萍

工作小组办公室设立在审计处。

二、专项治理的时限和范围

此次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范围为全校所有的院(系)、中心(所)、部(处)、附中、基金会、学校全资或控股企业(含其下属单位),2013年以来设立“小金库”的有关问题,数额较大和情节严重的,可追溯到以前年度。

三、专项治理内容

(一)违规收费、罚款及摊派收入设立“小金库”;

(二)资产处置、出租收入设立“小金库”;

(三)以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和咨询费等名义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

(四)经营收入未纳入规定账簿核算设立“小金库”;

(五)虚列支出转出资金设立“小金库”;

(六)以假发票等非法票据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

(七)上下级单位之间相互转移资金设立“小金库”;

(八)其他形式设立“小金库”。

四、专项治理的方法步骤

此次专项治理工作采取自查自纠与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部门自查(324-41日)。

各部门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在41日前认真组织自查,做到

走过场、全面覆盖。自查面必须达到100%。各部门对自查中发现的各种违规违纪问题,必须自觉纠正,并如实填报《“小金库”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附表1)。

(二)学校核查(44日至410日)。

在各部门自查的基础上,学校将组织力量对各部门自查结果进行核查。对有具体举报线索、反映比较强烈、日常监管中问题较多、自查自纠不认真的部门,集中开展重点检查。

(三)处理追责(411424日)。

根据重点抽查结果,对自查自纠不认真、不彻底的单位,将严肃处理。对严重违法乱纪,特别是顶风作案、转移资金、突击花钱的,将发现一起查出一起,对有关责任人按照组织程序先予免职,再按规定追究责任。

(四)整改落实(425日后)

针对专项治理工作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切实抓好落实,做到资金资产处理到位、违规违纪责任人员处理到位。要深入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完善制度,深化改革,强化源头控制,健全完善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各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把专项治理工作摆在重要位置,进一步强化责任,精心部署落实。各单位、部门主要领导对专项治理工作负总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有关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附表:“小金库”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

7号附表:“小金库”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xlsx


上海外国语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632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