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外办〔2015〕51号 签发人:曹德明
关于2016年放假安排的通知
各单位:
为方便师生员工安排相关业务,根据12月10日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6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5〕18号),结合我校校历安排和教学实际情况,决定将2016年放假做如下安排:
一、元旦:1月1日(星期五)放假,与周末连休,共三天。
二、春节:2月7日至13日仍在我校寒假假期中,无需另作安排。
三、清明节:4月4日(星期一)放假,与周末连休,共三天。
四、劳动节:4月30日(星期六)至5月2日(星期一)放假,共三天。
五、端午节:6月9日(星期四)至11日(星期六)放假,共三天。6月12日(星期日)安排星期五的教学工作,正常上班上课。
六、中秋节:9月15日(星期四)至17日(星期六)放假,共三天。9月18日(星期日)安排星期五的教学工作,正常上班上课。
七、国庆节:10月1日(星期六)至7日(星期五)放假,共7天。10月8日(星期六)与10月9日(星期日)正常上班上课。因涉及跨校修读等相关事宜, 10月8日与9日具体的教学安排还需同其他高校协调后另行公布。
放假期间,各单位需妥善做好领导值班安排,处置意外、突发事件,并请做好防火、防盗、防汛等安全防范工作。寒、暑期各单位仍实行值班制度,处理日常事务,相关值班要求另文发布。若年内因特殊情况,放假安排有所调整,将另行发文通知。
特此通知。
校长办公室
2015年12月25日
上海外国语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5年12月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