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外办〔2009〕48号 签发人:曹德明
关于成立上海外国语大学信息公开
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院(系)、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已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为实施信息公开,加强高校民主管理,上海市教委将我校作为上海市高校信息公开试点单位,先行开展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为切实做好这一工作,并建立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现成立上海外国语大学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曹德明
成 员:杨 凡 蔡伟良 孙信伟 李基安 周 承
张 峰 束定芳 张祖忻 孙宇伟 汪小玲
陈敏华 朱伟平 祝 磊 王祥兴 陈万里
冯晓中 杨德辉 张德秋 冯 辉
学校成立信息公开办公室,设在校长办公室,负责处理信息公开日常工作。
信息公开办公室主任:杨 凡
副主任:冯 辉
秘 书:向丽华
校长办公室
二ОО九年十二月三十日
主题词:成立 信息公开 领导小组
上海外国语大学校长办公室 2009年12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