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外办〔2012〕4号 签发人:曹德明
关于王淼等二十四位同志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各单位、各学院(系):
经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审定,以下二十五位同志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任职时间为2011年12月。
具有副教授任职资格共十九人:
王 淼 葛现茹 吴珺如 蔡君梅 王少娣 高 健
谢晓燕 杨 波 陆晚霞 谢 秦 梁锡江 李 沁
王 岩 刘 慧 仓勇涛 童 勇 杜 娟 吴 瑛
诸 廉
具有副研究员任职资格共四人:
吴芙芸 李 意 汪段泳 朱杰进
具有思政副教授任职资格共一人:
费国强
校长办公室
二○一二年一月六日
主题词:师资 副高级 任职资格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