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外办〔2011〕42号 签发人:冯庆华
关于重申不得进行考研辅导活动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201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务工作视频会议相关工作要求,现就重申不得进行考研辅导及相关活动事项,向我校各单位及全体员工传达会议内容,具体如下:
1.严格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考研辅导活动管理的通知》(教学﹝2008﹞1号)要求,各单位要加大对考研辅导活动的监管和整治工作,坚决清理、取缔有组织、有偿的考研辅导活动,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都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考研辅导活动;
2.各单位不得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举办考研辅导活动的场所和设施;
3.严禁社会培训机构进入校园以张贴简章、广告等各种方式进行考研辅导培训的招生宣传和组织活动;
4.做好传达、宣传工作。各部门要将本通知内容及时、准确地告知本部门全体工作人员,并做好人员、宣传阵地管理。
特此通知,请各单位严格遵照执行。
校长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