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外办〔2008〕42号关于公布上海外国语大学2008年校级教学成果奖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09-03-03 浏览次数: 177

各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质量工程”有关精神,鼓励广大教师积极投身教育教学建设、改革与研究,总结并推广教学实践中的先进经验,不断提高我校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学校开展了新一轮校级教学成果奖的申报与评审工作,并依此开展2009年上海市级和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的推荐工作。

本着教学成果应该有针对性、完整性、实效性和示范性的原则,经过专家组初评、校评审委员会终审,共评出27项校级教学成果奖,其中特等奖6项,一等奖13项,二等奖8项,现予公布。学校将对获奖教学成果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奖金金额为:特等奖6000元,一等奖3000元,二等奖1000元。

望各教学单位以此为契机,继续以提高教学质量为中心目标,不断加强教学改革与研究力度,培育出更多水平高、示范性强的优秀教学成果。

特此通知。

 

附件:2008年上海外国语大学校级教学成果奖一览表

 

 

 

                              校长办公室

二ОО八年十二月十日

 

 

 

 

 

 

 

 

主题词:公布  教学成果奖  通知

上海外国语大学校长办公室        2008年12月1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