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外办〔2009〕35号 “211工程”三期人才培养项目经费具体使用办法
发布时间: 2009-11-17 浏览次数: 117

1. 学校对各学科专业人才培养项目经费实行总量控制原则,具体由项目负责人掌控。

2. 总量控制原则指:各学科专业建设经费额度以校领导已批准的预算方案为准,要求各学科专业系统规划,做到重点建设、重点支持,不在资金安排上搞平均分配;每个建设项目的批准经费中,市内交通费占10%,研究生助研补贴占10%,招待费占10%;统一校外专家咨询费和校内人员劳务费标准;项目完成后,经费结余部分不作奖励。

3. 校外专家咨询费以批准的规划为依据,由校职能部门审核后,按如下标准统一支付:

项目类型

酬金标准

总量控制

调研如:本学科专业社会需求分析、毕业生就业情况调查、人才培养模式研究等)

500-1000元

一个项目的总额不超过3000元

研究生和本科生国际型人才培养方案编制

500-1000元

一个项目的总额不超过3000元

新课程开发(含教材建设:自编、出版;题库建设、案例建设)

500-1000元

一门课的总额不超过2000元

省部级重点课程建设(含教材建设:自编、出版)

500-1000元

一门课的总额不超过3000元

国家级规划教材

500-1000元

一门课的总额不超过2000元

4. 校内人员劳务费在成果通过考核后,由校职能部门按下列标准统一支付:

 

酬金标准

要求及说明

调研类项目研究报告(如:本学科专业社会需求分析、毕业生就业情况调查、人才培养模式研究等)

1000-

2000元

附数据,作为研究生和本科生国际型人才培养方案修订依据之一而得到采用

研究生和本科生国际型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计划)

2000-

3000元

应有培养模式研究报告(附国内外一流大学的相应文献,体现其国际化教育理念)作支撑,有本学科学术委员会的评审通过意见,有教育部本学科教指委包括主任委员等5名以上成员的评审通过意见

学科专业主干课程教学大纲

每门课

1000元

应符合研究生部和教务处的编制要求(使用国内外一流大学的相应教材)

    5. 根据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实际需要,将对上述内容作必要的修改和补充。

 

 

校长办公室

二ОО九年九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211工程  人才培养  经费使用

  送:各单位

上海外国语大学校长办公室         2009年9月2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