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缴
为了使学校的资金及时到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第21号令《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结合牡丹灵通卡的使用,现规定:
1. 新学年开学,学生必须在学校规定的缴费日之前,将应缴的学费、住宿费及时足额存入学校用于发放学生补贴的银行存折(学校收缴学费、发放奖学金等事宜,均以该存折账号为准)。
2. 经济困难学生不能及时缴费的,应按规定程序到学生处申请办理“绿色通道”相关手续。
3. 学生如无理由延期缴费,将按学校的有关规定处理。
4. 学费收据请务必妥善保管,遗失不补。收费后如要减退,必须凭学费收据方能办理。
二、学生补贴的发放
每月6日学校将学生补贴存入学生账号,遇节假日提前。
三、其他
学生如遗失存折,须及时补办,并将新开存折账号通知财务处。
财务处联系电话:65311900*27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