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将学生寝室创建成优美、整洁、安静、温馨的文明集体。制订以下寝室内务卫生规范化标准,便于检查评分。
1. 无违章用电得4分。
① 私拉电线 扣1~2分
② 违章使用各种加热电器 扣2~4分
(没收违章电器,并按规定交纳违章用电费)
2. 门、窗玻璃擦得明亮,墙壁整洁,得4分。
① 门上乱贴字画。 扣0.5~1分
② 玻璃窗擦得不明亮,有积灰。 扣0.5~1分
③ 墙壁上、橱柜上乱涂乱画乱贴庸俗字画。 扣0.5~2分
3. 室内物品按规定位置放置,整齐划一,得4分。
① 书架上乱扔物品摆放不整齐。 扣0.5~2分
② 床架上乱扔物品 扣0.5~1分
③ 脸盆、毛巾、热水瓶摆放不整齐。 扣0.5分
④ 凳子摆放不整齐。 扣0.5分
⑤ 鞋子摆放不整齐。 扣0.5~1分
4. 床铺被褥蚊帐摆挂整齐,得4分。
① 床上棉被不折叠。 扣0.5~4分
② 棉被折叠摆放不符合要求 扣0.5分
③ 床铺上乱堆杂物。 扣0.5~1分
④ 蚊帐张挂不整齐不开门。 扣0.5分
5. 寝室、阳台地面、寝室门口干净、清洁、墙角不蜘网积灰,得4分。
① 地面有烟蒂、果壳、垃圾。 扣0.5~2分
② 阳台上杂乱无章。 扣0.5~1分
③ 往走道上投垃圾。 扣2分
④ 鞋子放在走道上。 扣2分
6. 本条例自2005年9月1日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