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政务公开事项一览表
部门:纪委、监察处
项目名称
公开内容
公开形式
责任人
主管领导
时间节点
1
信访举报
1、受理群众对我校党员、党组织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和其他败坏党风行为的检举、控告。
2、受理我校党员、党组织对所受党纪处分不服或纪委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其他涉及党纪党风的问题。
3、受理群众对我校任用的行政工作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4、受理我校任用的行政工作人员不服行政处分和有关行政处理的申诉。
5、受理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的批评、建议等。
校园网主页公布信访受理电话、邮箱、电子信箱
杨德辉
冯庆华
一般信访件一个月内办结,复杂信访件三个月内办结,未能如期办结的应书面向有关领导报告办理情况,同时向署名举报人说明理由
2
财经监察
1、对学校的财经政策的制定、重大经济活动的决策程序和财经纪律规定的执行情况开展监察;
2、推进校、院(系)、部门及直属单位建立健全财经监督制度;对其执行财经纪律和规定的状况开展监督。
校园网主页公布监督电话、邮箱、电子信箱
冯晓中
3
物品采购、基建(修缮)监察
1、参加学校物品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对学校的有关物品采购相关政策的制定、大宗物资采购活动的决策程序和物资管理规定的执行情况开展监察;
2、参加学校基建(修缮)工作领导小组,对学校基建和维修工程项目招投标等重要环节及工作程序进行监察;对基建维修工作管理人员的廉政状况实行监督。
4
招生监察
1、对全校全日制本专科、成人教育和研究生招生工作开展监察;
2、参加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学校制订的各项招生政策及其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3、深入招生工作的全过程,对招生的各项环节操作的合法性、合理性、程序性开展监督;
4、接待、受理考生及家长等对招生工作的信访举报,对信访涉及的有关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对招生工作中的不完善之处提出整改建议,对违规违纪的问题进行处理。
在招生简章中公布招生监督电话号码
5
礼品(礼金)登记、上交 、处理
1、按规定直接受理学校全体干部的礼品(礼金)的登记和上交;
2、对上交的礼品进行保管和处理,礼金上缴国家财政。
当受礼人上交礼品时,一般当场进行登记,特殊情况三天内完成上述登记;年底进行全部礼品的处理。
6
党纪法规咨询等
1、为全校师生员工提供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纪检监察法规以及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的咨询服务;
2、提供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方面的影视音像和图文书刊资料的服务。
杂志图书资料
徐庆明
一般情况当场答复,如需向有关机关和部门查询的三天内予以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