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外办〔2015〕23号关于成立“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5-07-13 浏览次数: 164

上外办〔201523号                                  发人:曹德明

关于成立“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单位:

为切实保障学校食品安全,加强生产领域食品安全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有效预防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经2015年第八次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决定成立上海外国语大学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周 承

副组长:朱伟平 冯 辉 李云飞 龚 凡

张 明 张余道 许 超

成 员:张和强 周文标 汤祖平 董鑫和

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后勤实业发展中心(办公室主任:张和强)。

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定切实可行的食品安全工作方案和食品安全应急预案,指导、监督和检查各食堂的食品安全工作,明确职责、完善工作制度、落实工作责任和责任追究制。

今后,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成员的职务如有变动,由其所在单位接任领导自然替补。

校长办公室

2015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