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外办〔2015〕15号关于成立马克思主义学院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5-04-29 浏览次数: 273

 

上外办〔201515号                                 签发人:曹德明

关于成立马克思主义学院的通知

各单位:

为切实贯彻中央加强和改进高校意识形态工作和思想政治教育的要求,进一步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建设和思想政治理论教育,经充分调研、校学术委员会评估、2015年第四次校长办公会议审定,现决定在社会科学教学部的基础上成立马克思主义学院。同时考虑到我校的特色及对外交流的需要,保留社会科学教学部名称。

马克思主义学院为我校二级教学科研单位。

特此通知。

校长办公室

2015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