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上海外国语大学孔子学院汉语教师选派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03-24 浏览次数: 1053

上外办〔201715号                       签发人:李岩松



关于发布《上海外国语大学孔子学院

汉语教师选派办法》的通知


各单位:

随着我校海外孔子学院的不断拓展和壮大,对汉语教师的需求也不断增加,为了支持我校孔子学院的可持续发展,特制定《上海外国语大学孔子学院汉语教师选派办法》。经2017324日校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外国语大学孔子学院汉语教师选派办法》



上海外国语大学         

2017629日        

附件


上海外国语大学孔子学院汉语教师选派办法

上海外国语大学自2007年开始孔子学院的建设工作,在欧、美、亚、非、拉地区9个国家已建立了9所海外孔子学院,开办数量在上海教育系统名列前茅。随着我校海外孔子学院的不断拓展和壮大,对汉语教师的需求也不断增加,为了支持我校孔子学院的可持续发展,制定《上海外国语大学孔子学院汉语教师选派办法》。

1.汉语教师选派对象为:

1)我校在编在岗的教职员工;

2)符合条件的我校合同制教师;

3)孔子学院工作处根据实际需要和报名情况,在汉语教师报名人员不足时,从我校归国汉语教师志愿者中选拔,合格者按我校合同制教师的身份派出,合同从正式派出之日起生效。

2.所有报名者须参加国家汉办统一组织的选拔考试和培训,合格者方可派出。

3.汉语教师在国外的工资待遇、住宿、医疗保险、国际旅费等待遇按照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有关规定执行。

4.汉语教师在正式派出后由学校代为缴纳社会保险和公积金,所享受的奖励参照《上海外国语大学孔子学院中方工作人员奖励办法》的有关规定。

5.第(3)类汉语教师完成任期归国后,合同自动终止。

6.本办法由上海外国语大学孔子学院工作处负责解释。




上海外国语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76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