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外办〔2016〕21号 签发人:曹德明
关于发布《上海外国语大学领导干部
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的通知
各单位:
为健全和完善学校的经济责任审计制度,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中办发〔2010〕32号)及其实施细则和《教育部经济责任审计规定》(教财〔2016〕2号),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上海外国语大学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经2016年5月9日校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外国语大学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规定》.docx
校长办公室
2016年5月11日
上海外国语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6年5月1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