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外办〔2015〕48号 签发人:曹德明
关于调整差旅住宿费标准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财政部《关于调整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住宿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财行〔2015〕497号)的精神,对《上海外国语大学差旅费管理办法》(上外办〔2014〕56号)规定的差旅住宿费标准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差旅住宿标准详见附表。新标准自2016年1月1日起执行。
各单位应当严格按照《上海外国语大学差旅费管理办法》(上外办〔2014〕56号)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有关规定,加强出差审批管理,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格差旅费预算管理和报销审核,控制差旅费支出。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外国语大学差旅住宿费标准表(2016年版)
校长办公室
2015年12月23日
上海外国语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5年12月23日印发
48号附件-上海外国语大学差旅住宿费标准表(2016年版).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