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外办〔2013〕21号关于开展科研经费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3-05-28 浏览次数: 97

上外办〔201321                   签发人:张 

 

 

关于开展科研经费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各科研项目负责人:

近期,教育部下发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部属高校开展科研经费管理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教财厅函〔201312号),就教育部部属高校开展科研经费管理自查自纠工作进行专项检查提出了明确要求,为全面贯彻文件精神,做好我校科研经费管理专项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开展科研经费管理专项检查是在前一时期认真学习《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加强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意见》《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科研项目管理的意见》《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科研行为的意见》(以下简称三个文件)的基础上进行的一项工作,是认真贯彻教育部加强高校科研管理视频会议(20121218日)精神和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视频会议(201331日)精神的重要举措,进一步全面贯彻落实三个文件精神,理顺科研经费管理秩序,规范科研经费收支行为,提高科研人员科研积极性,促进科研事业健康发展。

二、检查重点  

(一)制度建设。全面梳理本校现行科研项目管理、经费管理、行为规范的制度和办法,检查科研经费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管理体制是否顺畅,责任主体是否明确,有关部门职责是否清晰。
  (二)管理现状。全面摸清现有的科研项目规模、经费总量、管理模式等基本情况,检查科研经费管理信息系统及科研服务能力是否满足科研活动的需要。
  (三)预算管理。全面对照国家现行的科研经费管理规定,检查科研项目立项申报、预算编制、预算调整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要求。
  (四)支出管理。全面排查科研经费使用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检查纵向和横向科研经费是否全部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外拨经费是否经过严格审核,是否存在违规支出科研经费行为。
  (五)绩效管理。全面了解科研人员薪酬待遇水平和间接费用计提使用情况,检查间接费用的计提、分配和使用是否合理,绩效管理是否有利于调动科研人员积极性。
     (六)监督机制。全面检查有关部门、学院(研究所)以及学术评价、学位评定、学风建设等委员会职责履行情况,检查内控和监督机制是否健全,科研项目管理和经费使用是否公开透明,科研行为是否规范,责任追究制度是否落实等。
       三、检查形式及时间安排

(一)自查自纠。由各科研项目主管部门组织项目负责人根据检查的内容和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在此基础上开展部门自查自纠工作,并将自查自纠报告于427日以前以电子邮件(jiwei@shisu.com.cn)形式报校纪委。

()校内检查。校工作小组在各部门自查的基础上组织检查,梳理和汇总各部门自查情况,形成学校自查自纠报告,于430之前报教育部。

(三)教育部检查。根据教育部办公厅教财厅函201312号文的要求和安排,教育部检查组将在各高校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到校开展专项检查,全校各有关单位部门和项目负责人应高度重视,以积极、认真、负责的态度迎接检查组到我进行专项检查。

四、组织机构

为认真完成本次专项检查的各项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专项检查工作小组。

  长:曹德明

副组长:王  静、张  峰、杨 

  员:冯  辉、冯晓中、孙信伟、王有勇、汪小玲、

王志强、李基安、李云飞、黄  萍、吴凤兰

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校长办公室,负责整个检查的日常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检查,将科研经费管理工作作为加强学校党风廉政建设、校风学风建设的重要抓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分工协作,全面深入开展检查工作。

(二)加强宣传、统一思想。将继续组织校内有关部门和科研人员认真学习、深入贯彻落实三个文件精神,加大宣传教育的力度,全面理解文件内涵,准确把握政策要求,深刻吸取案件教训,进一步增强依法依规管理使用科研经费的责任感和自觉性。
  (三)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针对发现的薄弱环节,全面排查问题,深入分析原因,认真查找漏洞,从体制、机制上完善相关政策,落实配套措施。各单位、各项目负责人对自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按有关规定进行整改,责任到人,不留死角。
     认真总结自查自纠工作开展情况、三个文件落实情况,以及完善科研经费管理体制、机制、制度建设等情况。对在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落实整改,对在自查自纠后仍然存在或发生的违法违纪行为,学校将依法严肃查处。
         

                           

校长办公室

2013415

 

 

 

 

 

 

上海外国语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34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