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外办〔2013〕11号 关于修订《上海外国语大学本科教学实习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3-04-25 浏览次数: 80

 上外办〔2013〕11号                   签发人:冯庆华

 

 

关于修订《上海外国语大学本科教学实习

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学院、系:

2008级学生起,我校将社会实践与社会调查、专业实习与毕业实习、毕业论文(设计)列入教学计划。为加强对教学实习工作的组织领导,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提高学生社会实践与社会调查、专业实习与毕业实习等教学实习的质量,学校按照《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4号)等最新文件的精神要求,对原200891颁布的《上海外国语大学学生专业实习规定》进行了修订。现经校领导批准,予以公布,请按照执行。

附件:11号关于修订《上海外国语大学本科教学实习管理办法》的通知.doc 

      校长办公室

2013320

上海外国语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33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