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外办〔2013〕5号关于下发《网络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纪要》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3-04-25 浏览次数: 87

上外办〔20135                    签发人:冯庆华

 

关于下发《网络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纪要》的通知

 

各有关部门:

按冯校长指示,现将网络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纪要下发给你们,请参阅。

附件:

1.  网络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纪要。

 

 

校长办公室

2013131

 

 

主题词网络教育  会议纪要  通知

上海外国语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3131日印发

 

 

附件:

网络教育领导小组工作会议纪要

 

   2013127日下午,冯庆华副校长主持召开网络教育领导小组工作会议,研究解决目前我校网络教育工作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参加会议的有校纪委监察处副处长何洪武、网络教育学院书记兼院长陈全生、常务副院长李楠、副院长谢雨白。

会议认为,我校自开办网络教育10年来共培养学生3049名,取得了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学校的改革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我校网络教育工作面临的困难是暂时的,要分析形势,积极应对,规范办学,严格管理,经过讨论,会议决定了如下事项。

一、关于考试合格率的问题

长期以来,网络教育学生的考试合格率较低,这不仅影响了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毕业率,造成学生大量流失,同时对招生产生了负面影响。本次会议特别强调,网络教育要注重因材施教,授课内容要易于为大多数学生所接受,提高考试内容和授课内容的关联度,根据授课内容合理命题、科学调整试题的难易程度,将每门课程的合格率保持在85%-95%。

二、关于授课形式和授课语言

根据网络教育的特点,授课形式应以课件为主、面授为辅的形式开展。外语专业应使用双语教学,使学生能够真正理解并掌握所学内容。个别专业如日语面授课较多应加快课件制作并提高课件授课比例。

三、关于招生专业

1.保留现有招生专业,并对复合型专业(国际贸易、金融学、法学)进行适当调整,减轻学生英语学习的压力。

2.积极开设新专业,如新闻和工商管理专业。在开设新专业时,既要考虑市场需求,又要凸显我校的语言特色和优势。

3.招生时应充分考虑各专业教学成本的支出,各专业实际报到人数不满30人则不开班。

四、关于支付教师的课时费

1.面授课继续执行按教师职称支付课时费的标准:硕士或讲师300/课时(1.5小时);副教授350/课时;教授400/课时。

取消博导原450/课时的标准。

取消原连续5年任教,课时费上涨50元的标准。

取消原命题费和阅卷费。

2.课件制作费

制作费:1000/讲,重播费100/讲。

3.本课时费标准自2013年春季学期开始执行。

 

 网络教育工作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