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外办〔2012〕62号 签发人:曹德明
各部门:
为进一步推进我校国际化教育的发展,加强对外合作与交流,规范中外合作办学(联合培养项目)的管理,学校制定了《上海外国语大学中外合作办学(联合培养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现经校领导批准同意,予以印发,请按照执行。
附件:62号关于印发《中外合作办学(含联合培养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doc
校长办公室
2012年12月31日
上海外国语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2年12月3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