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外办〔2012〕54号 签发人:吴友富
关于成立上海外国语大学章程建设
领导小组及工作小组的通知
各部门:
经教育部明确,我校已于2012年10月列入教育部章程建设试点高校。为进一步做好本校章程建设工作,落实教育部在高校章程建设试点高校第一次工作会议上的具体要求,经2012年10月24日校党委常委会通过,决定进一步推进《上海外国语大学章程》建设工作,完善组织机构和工作机制,做好资源保障,以章程制定为核心,确保章程建设有序推进。
根据校领导要求,现决定成立上海外国语大学章程建设领导小组与工作小组,统筹我校章程建设工作。小组名单如下:
上海外国语大学章程建设领导小组
组 长:吴友富、曹德明
副组长:李月松、王 静、冯庆华、张 峰、
杨 力、周 承、庄智象
成 员:(按姓名拼音排序)
毕昆鹏、 陈华沙、 陈万里、冯 辉、冯晓中、
龚 凡、 黄 萍、 李基安、李仁东、李云飞、
孟庆和、 孙信伟、 孙宇伟、陶进龙、汪小玲、
王斌华、 王祥兴、 王有勇、王志强、杨德辉、
张德秋、 张红玲、 张 静、朱鸣华、朱伟平
领导小组下设专家咨询组,名单另行公布。
根据《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规定》关于“章程起草组织应当由学校党政领导、学术组织负责人、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相关专家、以及学校举办者或主管部门的代表组成,可以邀请社会相关方面的代表、社会知名人士、退休教职工代表、校友代表等参加”的要求,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小组,名单如下:
上海外国语大学章程建设工作小组
组 长:张 峰
副组长:冯 辉
成 员:孙 键、衣永刚、张 毅、廖文其
教师代表:张 瑾、张小红、赵 弢、高 健
学生代表:谢宇翔、闵 捷
退休教职工代表:杨 凡、胡敏敏
校友代表:田仁灿
工作小组下设秘书组,名单另行公布。
校长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十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章程建设 领导小组 工作小组 名单 通知
上海外国语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2年10月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