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外办〔2012〕54号 关于成立上海外国语大学章程建设领导小组及工作小组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2-11-28 浏览次数: 118

上外办〔201254                    签发人:吴友富

 

 

关于成立上海外国语大学章程建设

领导小组及工作小组的通知

各部门:

经教育部明确,我校已于201210月列入教育部章程建设试点高校。为进一步做好本校章程建设工作,落实教育部在高校章程建设试点高校第一次工作会议上的具体要求,经20121024日校党委常委会通过,决定进一步推进《上海外国语大学章程》建设工作,完善组织机构和工作机制,做好资源保障,以章程制定为核心,确保章程建设有序推进。

根据校领导要求,现决定成立上海外国语大学章程建设领导小组与工作小组,统筹我校章程建设工作。小组名单如下:

上海外国语大学章程建设领导小组

  长:吴友富、曹德明

副组长:李月松、王  静、冯庆华、张  峰、

  力、周  承、庄智象

  员:(按姓名拼音排序)

毕昆鹏、 陈华沙、 陈万里、冯  辉、冯晓中、

  凡、 黄  萍、 李基安、李仁东、李云飞、

孟庆和、 孙信伟、 孙宇伟、陶进龙、汪小玲、

王斌华、 王祥兴、 王有勇、王志强、杨德辉、

张德秋、 张红玲、 张  静、朱鸣华、朱伟平

领导小组下设专家咨询组,名单另行公布。

根据《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规定》关于“章程起草组织应当由学校党政领导、学术组织负责人、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相关专家、以及学校举办者或主管部门的代表组成,可以邀请社会相关方面的代表、社会知名人士、退休教职工代表、校友代表等参加”的要求,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小组,名单如下:

上海外国语大学章程建设工作小组

  长:张 

副组长:冯 

  员:孙  键、衣永刚、张  毅、廖文其

教师代表:张  瑾、张小红、赵  弢、高 

学生代表:谢宇翔、闵 

退休教职工代表:杨  凡、胡敏敏

校友代表:田仁灿 

工作小组下设秘书组,名单另行公布。

                                     

 校长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十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章程建设  领导小组  工作小组  名单  通知

上海外国语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210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