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外办〔2012〕39号 签发人:曹德明
关于调整上海外国语大学防汛防台
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单位:
参照《上海市防汛防台专项应急预案》、《上海市教育系统防汛防台专项》等规定,经学校领导同意,落实《上海外国语大学防汛防台专项应急预案》有关要求,现对我校防汛防台领导小组组成机构及人员进行调整。
一、领导小组机构成员与办事机构设置
组 长:曹德明 校长
常务副组长:周 承 副校长
副 组 长: 张 峰 副校长
组 员:朱伟平 党委办公室主任
冯 辉 校长办公室主任
张德秋 后勤实业发展中心总经理
李云飞 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主任
陈万里 党委宣传部部长
龚 凡 保卫武装处处长
毕昆鹏 学生处处长
黄 萍 财务处处长
汪小玲 研究生部主任
张艳莉 国际文化交流学院院长
陆培勇 继续教育学院院长
张余道 资产经营公司总经理
领导小组日常办事机构虹口校区设在后勤实业发展中心,由张德秋同志担任负责人;松江校区设在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由李云飞同志担任负责人。
学校应急响应启动期间,领导小组的应急响应指挥部设在校长办公室。
领导小组采用机构成员方式,今后小组成员有职务变化的,由本部门接任的负责人员自然递补担任领导小组成员。
二、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1)负责领导、组织、协调全校的防汛防台工作,督促各部门、院系及单位落实防汛防台各项措施;
(2)负责指导、开展防汛防台知识教育和安全警示等宣传工作;
(3)在上级部门的统一部署下,根据汛情的影响,协调落实有关本校承担汛期紧急转移人员临时安置点等任务;
(4)涉及本校范围的重大汛情、灾情或涉及损坏防汛设施事件发生时,直接指导或协调、协助相应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5)上级防汛防台机构交付的其他任务。
校长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九月六日
主题词:安全 防汛防台 领导小组 调整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