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外办〔2017〕23号关于2017年第七次校长办公会议决定事项的通报
发布时间: 2017-05-31 浏览次数: 428

上外办〔201723号                       签发人:曹德明


关于2017年第七次校长办公会议

决定事项的通报


各单位:

526日,2017年第七次校长办公会议召开。会议审议并决定以下事项:

一、原则同意《上海外国语大学建设工程管理审计办法》。

二、同意学校向教育部申报斯瓦希里语专业。

三、同意处置十七辆公务用车,账面合计金额3298947.27 元,并按规定向教育部备案。

四、同意《上海外国语大学异地任职校领导任职期间生活待遇的若干规定》。

上海外国语大学         

2017530日        

上海外国语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7530日印发